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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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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九十二话当时明月在
    路泓易和迟筝并非相识在如琴湖。
    他们的初见是在庐山牯岭脊上的一景月照松林,一条土路,把松林划分成两两相对,松涛绵绵,一路延伸。多年前的那个夜晚,当时,明月在。月色温润如水,辉芒倾洒在松尖地面,曾照出尘世美好。他与众多同僚谈笑同游,她在月下写画。一场偶遇美得不好思议。
    那是小时候悠言曾央求奶奶说了无数遍的故事。其实,又怎么是故事。故事里的人去了天国,又或者是有了新的陪伴。以爱开始,以殇结束。一段时间里,悠言曾疯狂绘画过那松间月色。仅按自己的想象,不索凭依。但这句话,也并不全假。如琴湖,迟筝便殇在这附近的一家小旅馆。只是,她怎敢说太多与他听。
    关于他父母的事情,她很少提及,他只知道,她父亲不爱她的母亲,正如他的父亲一样。他很少问起,她那抑郁的神色,他会轻轻浅浅的痛。原来,这里是她父母相识之初。只是,还是很容易听出她话里的一丝不真实。没有端倪,只凭感觉。只是,他选择把她抱紧,而不追问。每个人,心里都会有一丝痛。属于一个人的痛。
    “小白,明晚我们去看月照松林好吗?然后,你给我画一幅画,不对,是画那里,不是画我。好不好?”
    她的话,几分凌乱。“嗯,好的。”顾夜白拥住她,答应道。
    “等到你成名了,我就把你的画卖个天价。做个小富婆。”
    “……”
    “你皱什么眉,我不会卖的。”
    顾夜白微叹,敲了她一下,“快走,不然,把你自己拉下在这里。”
    想拥着她,让她好好睡一觉。
    如果这个旅程注定是沉湎,还有一点终究无法释怀的悲伤,他会一直在她背后,静静看着她。
    唯我庐山。春如梦,夏如滴,秋如醉,冬如玉。
    一行人,说说走走笑笑,杨志热情地为他们介绍一路。
    小雯笑骂,“别酸溜溜的把广告词也剽窃出来。”
    杨志反驳道:“那你说我老家不美吗?这里以后也是你的故乡,你的地儿啊,你这娘们。”
    小雯红了脸,狠狠去捶打他。
    顾夜白和悠言相视一笑。
    在他们打闹的间隙里,顾夜白看着悠言的笑靥,忍不住轻轻吻上她的眉。
    路从今夜白,月是顾乡明。
    在他的温柔里,悠言的手,也悄悄抚上胸口。就像杨志对小雯说的。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的所在。只是,我又还能陪你多久。
    “队员们,到了。”杨志笑道,率先收了脚步。
    众人一看,夜色苍郁,一家小旅馆从绿荫中透出檐瓦。里面,灯火通明。走近,便看到门口,疏横了一个檀木牌匾,用小篆写了“杨柳旅馆”。
    杨志回头冲顾,路二人招呼道:“进来。”
    说着,挽了小雯走进去。
    顾夜白一凛,掌中悠言的身躯在微微颤抖。眼角余光里,是她突然苍白了的脸。
    他吃了一惊,想也不想,扔下手上的行李,勾过她的小脸,锐利的眸迅速巡视过她的脸。“言?”
    “小白,这就是阿志家的旅馆?”悠言一双眼兀自凝着那牌匾,喃喃道:“他姓杨,如琴湖,我早该想到的。”
    顾夜白沉声道,“你知道这家旅馆?言,你到底隐瞒了我什么?”
    “没有。”悠言低声道,“小白,我今晚不住这里。”
    “这家旅馆死过人。”
    杨志看二人久没进来,便走了出来,正好听到悠言的话,有点难堪,便怔愣在一边。
    顾夜白皱了皱眉,又笑道:“阿志,这话你别放在心上,她不是这个意思。”
    小雯也走了出来,看众人神色奇怪,就道:“怎么了?”
    悠言咬唇,把自己暗骂死,一看顾夜白要开口,知道他必定会如她所愿,但也会把事情扛到身上,忙上前,道:“阿志,对不起,我不会说话,只是我从小特别怕这个——”她越说越急,索性住了口,小脸通红,低了螓首。
    杨志见状,反倒过意不去,连连摆手道:“没事,没事。这里死过人是事实。只是现在晚了,我赶紧叫个车,把你们送到原来的地方去。”
    “谢谢。”顾夜白拍拍杨志的肩膀,眉一扬,“如果,明天我们还要叨扰你做导游,这会不会说不过去?”
    第九十三话神秘的客人vs五十年的房租
    杨志大笑,“你不找我我还饶不了你。”
    “是啊,人多,才热闹。”小雯嘿嘿一笑,末了,又道:“我可不可以跟你们一起走,我也怕。”
    杨志哼了一声,搂住她。
    刚才的尴尬便一下散去。
    悠言还是不安,顾夜白轻轻挽过她的肩。
    “阿志是豁达的人。”
    “阿志,你的朋友呢。”一个瘦高个男人走了出来,两鬓微白,上了一定年纪。
    “爸,他们在那边,准备上车呢。”杨志笑笑道。刚帮顾,路二人找了个计程车。
    前方,十来米开处,顾夜白把行李放到车尾厢,悠言站在一旁等他。
    杨夫责备道:“家里能兑出地方啊,怎么能让你朋友住旅馆去?”
    杨志搔搔头,一旁的小雯吐吐舌,忙笑道:“伯父,他们原订了旅馆的,现在不好退。”
    杨志向小雯使了个眼色,小雯偷偷做了个“V”的手势。
    “也是民宿吗?是哪家的旅馆这么霸道?”杨父皱眉。
    这时,一把微沉的声音响起。“老杨,你这是在急什么?”
    一听那声音,杨父忙道:“阿志,易先生来了,你快过来拜候一下。”
    杨志一惊,拉了拉小雯,转身望向刚从里面走出来的男人。
    来者,高大英俊,一双眸,漆黑锐利,敛了流光炯炯。普通的休闲服,却遮掩不住一身气韵。他似乎还年轻,但似乎也有了一定的年纪。
    这是个教人看不出岁月的男人。
    小雯暗暗扯了一下杨志的衣袖,悄声道:“这人是什么来头。”
    杨志捏捏小雯的手,唤了男人一声,却见他骤然皱了眉心,目光烁烁,紧盯着前方一双男女。
    杨父似乎也觉察到那易先生的视线,笑道:“那是阿志的朋友,两个大学生,趁着假期过庐山游玩的。”
    “小志,他们是什么关系?”他再扫了一眼绝尘而去的车子,淡淡问。
    烙印在瞳里是那男孩的手环在那女孩的腰上,两人神态亲密。
    杨志不疑有它,爽快道:“他们是情侣,都是G大的学生,名校来着。”
    小雯笑了笑补充,“听说,交往两年了。”
    杨父道:“您对这两个小辈感兴趣?”
    易先生淡淡一笑。
    “老杨,我的女儿也差不多是这个年纪。看到那小女孩,想起我女儿了。”
    小雯“呀”的一声叫起来,“您的女儿是悠言这个年纪,骗人吧?先生您早婚?”
    杨志无奈地摊摊手,“易叔叔,您别见怪,小雯这人是这副德性。”
    易先生一笑,“小姑娘很会哄人。老杨,这是你儿子的福分。”
    杨父哈哈一笑,“茶也沏好了,咱们进去喝一杯,让小辈们自己热闹。阿志,好好招呼小雯。”
    望着那二人的背影,小雯掐了杨志一把,两眼堆满好奇,“这易先生到底什么人啊?”
    杨志搂着她亲了一口,小雯往他脚上跺去,“死人。”
    杨志收了戏谑,微叹了口气,“客人。”
    末了,淡淡补充道:“一个神秘的客人。”
    杨志的房间。
    “神秘的客人?”小雯接过情人递过来的水,在床前一张小藤椅坐下。
    “每一年,他都会上庐山来,也会在我们这里住一些日子。”
    “阿志,你又在打广告?”小雯嗔道,“不过,庐山的确很美,似乎永远看不尽的景。”
    “不是庐山,是人。”杨志肃整道。
    窗外,是扑面而来的缥缈群山,有些氤氲,看不清面相。
    “这里再美,也不可能来得这么频繁。”杨志苦笑。
    “等等,他每年都来?”小雯灵机一动,讶然道,“他来了很多年了吗?”
    “多少年我也记不清了,十多年了吧。”杨志皱眉道。
    “你说不是庐山,是人?他来见一个人?”
    “可以这么说。易叔叔在我们这里订下了一个房间,时限是50年。早在10多年前,他就付清了50年的房租。”
    小雯低呼,清亮的眼盛满不可思议。
    “50年?50年的房租?”
    杨志轻轻一笑,小雯突然觉得他的笑意里有几分凄凉。如果,在别人的故事里,凄凉了自己,那会是怎样的一个情节。小雯想,那个看起来好像永远也不会老去的易先生,在等的一定是一个女人。
    “阿志,我不懂,那他们每年见一次么?那岂不是牛郎织女?”
    小雯说着,自己也扑哧而笑,末了,却又不觉好笑,倒生了份惆怅。
    “阿志,那个女人呢?”
    第九十四话易先生的蝴蝶(1)
    杨志微微奇怪,“你怎么知道是个女人?”
    小雯痛恨地掐了他一把,“意会!”
    杨志笑了笑。一时,缄默。
    好一会,他才淡淡道:“蚊子,他要等的人,永远也不会出现了。”
    “那个女人死了。她就死在这我家的旅馆。死在那个易先生付了50年房租的房间里。”
    杨志以为小雯会惊讶低呼,或者什么。甚至,小雯也这样想。只是,她没有。太过震撼,反而哑了声音。
    良久,她才幽幽道:“阿志,为什么是50年。”
    杨志低声道:因为,50年以后,他已经走不动了,或者已经去了找她。”
    小雯紧紧抱着杨志。幸好,那个人还在自己身边。
    “那个女人是他的谁?”小雯问得小心翼翼。
    “他的妻子。”
    小雯微微一笑,心里仿佛堵了颗石子,这时才算安稳。妻子。这样的感情,该给妻子,而不是别的人。
    “对了,阿志,有一个事儿,很奇怪,只是我一直想不出那奇怪的地方在哪里。”
    杨志笑道:“哦?”
    “蚊子,你说。”
    小雯道:“你说我和悠言看上去年纪算是相若吗?”
    杨志点点头。
    “那为什么易先生却独独那么留意悠言?”
    易先生。其实,不姓易。他的名字是路泓易。只是,很多年前,有一个人总喜欢叫他阿易。而这个地方,她身故的地方,他便随了她的喜好。时间苍茫。这些年间,这小旅馆也几经装潢,除去这个房间,还保留了原貌。
    男人端坐在床上,打量着房间的每一处摆设。床榻对面,是一台老旧的电视机。旁边的小茶几上,是老式的热水瓶和杯子。窗帘,褪了色。只余下些散碎的花纹图案,已看不出本来的颜色。似乎,原本该是姹紫嫣红。
    只是,如果他的妻子和女儿在这里,他想,她们能辨别出来这原来的繁华。他的妻,叫迟筝。在嫁他之前,是最负盛名的天才画家。一朝,洗手做羹汤,为他。
    窗子留了缝隙,有风进,把帘吹得半开。窗外,是莽莽的山。这个房间,风景独好。能看得见,如琴湖。一泓净水,像极了一池子的泪。十多年前,她是否也坐在相同的位置,远眺过外面的景色,然后勾勒出一幅幅画稿,去铭记岁月如白驹过隙。
    眼角,湿了。
    出身名门,任过外交官,衣香鬓影,谈笑风生,玩的是文字的游戏。求,字字如珠玑。可是,原来,不管时间过了多久,只要想到她,他还是会疼。干涸的眼里,还是能流出泪。熄了灯。任回忆,如黑暗,把人扯入深海。
    还是在初见的月照松林。距离那里并不太远的地方,有一间庐山影院,播影着一个片子,叫《庐山恋》。电影上画,已年余。还一直在播放。这一场电影,不知道,还会播放多久。月光静美。他吻上她的唇,并向她求婚。画艺再高,此时的她还是像一个平常少女一般,眼里,水光嫣然。
    “阿易,我不该答应你,可是——”
    她没有说出,他却听出了她的可是。他笑了,拥紧她。不管那藏在眼梢眉间的珍惜,她能不能读懂。
    “筝,我不在乎你的时间长短,我希望我的妻子是你。一年是一年,一天是一天。”
    “请原谅我的自私。”迟筝轻轻哭了。
    那是,第一次看到她的泪。其实,自私的是他。她本来就是翩然在这世间里的一只蝶,她天生的缺陷,让她的美更加极致。因为短暂,所以美。刹那芳华。他捕捉了她。
    却,不懂珍惜。那时,他至于外交场上,她至于画界里,都是最瞩目的星,但对于爱情来说,也许,他们都太年轻了。
    还记得那一天。那是他们婚后第一次吵架,也是最后一次,此生唯一的一次。他把信狠狠掷到她的脸上。“为什么瞒了我?”
    第九十五话易先生的蝴蝶(2)
    迟筝睁大眸子,沉默着俯身把东西拾起。
    “你刚才说什么?”她淡淡问,脸上没有任何表情。
    “迟筝,何必明知故问,这是从你的抽屉里拿出来的。王璐瑶当时给我写的信,而你把它藏起来了。”他冷笑。
    “你认为迟筝是那样的人?”她轻声问。
    他唇边的嘲弄的弧愈大。
    “阿易,她写这封信给你的时候,我们已经是很谈得来的朋友了。”迟筝轻轻笑,笑意里有几分凄凉。
    那时,他还没有辞职,没回到老家。家中富渥,在繁华的都市里,有着数套价值不菲的房子。他却只在机关单位提供的一个房子居住。虽远不及自己的物业奢华,但也雅致舒适。
    那时,与迟筝也还没有正式交往。但庐山一见,两人已成了投契的朋友。交谈之下,发现二人同在一个城市工作,生活,更促进了这份情谊。回来以后,经常见面。便成了很好的朋友。
    迟筝是个古怪的人。她的画卖钱,但她身上的钱却永远不多,她把钱都捐了出去。给那些天生残缺的人。自己只在外面租了个小房间过日子,埋头画她的画。
    记得第一次到她的家。那地方,几乎可以用家徒四壁来形容。吃惊过后,他打趣道:“迟筝,你不是怕我对你这天才画家有什么宵小之想吧,把好东西都藏了起来。”那时,他还只是叫她,迟筝。
    迟筝红了脸,头,轻轻垂下,随后,返身给他倒了一杯水。
    他的指,不经意碰上她的。微微的颤栗便在他心头划过。那是,他一度以为死寂的感觉。自从那个叫王璐瑶的女人离他而去。王璐瑶是真正的千金小姐。如果说,路家的财势算大,那么,王家的财力不啻路家十倍。这意味着,王家家长并不答允路,王二人的恋情。王璐瑶是路泓易的初恋。他深爱着她,王璐瑶却为了成全父母,讽刺又可悲的选择了与一个财力比王家又强大十倍的人订了婚。
    会心动,也许,因为她不是别人,而是迟筝,这样一个简单而美好的人。
    他心疼她在外面的生活,甚至给了她他家里的钥匙。他经常出国公干,闲暇时也多有应酬,便让她随时过来画画做饭。她对自己的事情迷糊随意,却帮他把家里打理得井井有条。他有时回来,她已经不在,但那个房子,处处氤氲着她的气息。还没开始交往,却在心里萌了芽。终于,在后来再次的庐山同游里,他情不自禁吻了她,并向她求了婚。再后来,他毅然辞了职,携她回了老家。
    她的身体不好。他们之间,经受不起太多的聚少离多。只是,他万没有想到,在往昔那段温馨的日子里,她在他家,私藏了王璐瑶写给他的信。
    信的内容很简单。
    泓易:
    我悔了,不愿意再做我父亲的棋。我和那个人订了婚,但我不会和他结婚。我父亲禁锢了我,但我会等你来找我,一直到我不能等为止。
    瑶
    她不算很美,但一道眉,是新月弯弯。看她此刻眉间沧桑,没来由,他心里一疼。过往,如烟尘。只是,她的欺骗还是惹火了他。伤人的话就此出口。“迟筝,我看错了你。那时,我们还没有交往,如果,你没有做这卑鄙的事情,也许,我今天的妻子并不是你。”
    迟筝的脸刹时苍白,一双眼睛静静,凝了他片刻。
    你的眸,怎能还如此清澈纯净?他冷笑,烁黑的眸里是烈烈的怒火。信笺,在他掷向她的时候,便从封里跌出。
    迟筝看着他微笑,眼泪又串串簌簌而下,湿润了眼脸。
    她颤抖着把信笺放回信封里。指,洁白,却抖得厉害。
    他冷眼看着她的动作。又何必在此刻矫柔造作。
    末了,她走到他面前,仰起脸,望向这个比她高大很多英俊而冷漠的男人,她的丈夫。
    手,轻轻执起他紧握成拳的手掌。手指,掰开他的手指,一根一根。纠缠间,有些微红浮出,不知是他的还是她的。“阿易,把信收好了,别再遗失。”她说。
    第九十六话易先生的蝴蝶(3)
    门口,传来了丝动静。
    一个小脑袋怯怯探了进来。“奶奶让我来问,你们在说什么,吵吵的。”
    “猪宝乖。”迟筝抬手擦擦眼睛,微俯低身子,朝女孩张开双手。
    抱着猪宝宝的小女孩张嘴笑了笑,矮矮的身子钻了进来,扑进妈妈的怀里。
    那是他们的独生女儿,悠言。
    “妈妈,你出去看我画的画吧。”
    “好。”
    “咦,妈妈你哭了么?”
    “言看错了,没有。”
    悠言搂上迟筝的脖子,小声道:“我有看见的,看见爸爸很凶,咱们不理他。”
    “好,咱们不理他。”迟筝一笑,抱起了女儿。
    他脸色一沉,把悠言从她怀里夺过。
    “言,你懂什么是放羊的小孩对吗?”
    “说谎,坏孩子。”悠言被父亲手臂的力度勒得生痛,低低道,有点委屈。
    “言以后要做诚实,光明磊落的人,知道吗?”他皱眉,对女儿道。
    悠言没有顾得上理会父亲的话,一双乌黑的眸只映着妈妈的脸。
    她的妈妈微微笑着,却满眼晶莹。微笑着落泪。
    “爸爸,我不要你抱,我要妈妈抱。”悠言扭了扭身子,皱起两道眉。
    他一怔,看着那双和妻子相若的眉眼。
    迟筝淡淡道:“女儿,给我。”
    他放了手。
    悠言跑过去,依偎进迟筝的怀里,抬起胖嘟嘟的手去擦她的泪。
    “言,以后,最好遇见一个他第一个便喜欢上你的人,这样,你就少受点苦。”迟筝亲了亲女儿的脸颊,轻轻道。
    他声音低哑,“你很苦吗?”
    迟筝没有抬头,只是凝着女儿。
    “第一个?”悠言嘟嘟嘴,“我怎么知道他喜不喜欢我?妈妈,你帮我看吧。”
    “有一天,当你遇见了就知道了。”迟筝咬唇,笑了笑,“妈妈加油,争取到时能帮猪宝看。”
    “为什么要加油?”悠言不懂。
    小小的孩子,哪里知道,这世间除了降生,还有,死亡。非,人力能为。
    迟筝没有说话,哽咽着,她再也无法说上什么,只把女儿往丈夫怀里轻轻一放,走了出去。
    看着女儿稚嫩的脸,妻子满脸的泪,他满腔的怒火,突然变得萎靡无力。
    他们相敬如宾地过了一段日子。说不清什么心绪,他联络上王璐瑶。彼时,她已结婚,又已经离婚。她说,那时,她一直在等他,直到绝望。结婚以后,念念不忘的还是他。最后,她选择了离婚。他的心,更加凌乱。
    有一天,只有他和悠言的时候,他的女儿爬上他的膝盖,悄悄问他:爸爸,你是不是不喜欢妈妈了?
    “她常常哭。”
    连女儿也知道她常哭,可是,他不知道。他居然不知道。他的妻子一直在他背后流眼泪。如果,她不那么的骄傲和倔强,向他说,哪怕,一句轻轻的对不起。
    那晚,同床,衣角也不曾沾对方的身。他没有睡意,哪怕一丝一毫。她辗转反侧了数次,他一次不漏,听得清楚。睡到半夜,他听到她悄悄坐起的声音。虽闭了眼睛,但他知道,她正俯下,深深凝着她。终于,她的手指,轻轻抚过他的额,他的眉和眼。细细的是她的呼息。浅吻,印在他的唇上。伴着的,还有一抹凉意。那是她的泪吗?他突然想到,与其说是他陪她走过了这些年月,不如说是她陪伴了他。是她给他孕育了一个可爱的孩子。不是王璐瑶。
    命运在翻覆着每个人的历程,给了他和她缘份。被子下,他的手在挣扎。如果,当时,他伸手把她搂进怀中,那么后来的结局是否已悉数改写。他的倔强和自负,最终让他错过了她。
    那晚以后,他再也没能看见她的笑抑或,泪。
    她留了一张字条。
    阿易:
    我去庐山写生,少时就回。
    请好好照顾我们的猪宝。
    筝
    当她心脏病猝死的噩耗传来的时候,他似乎有一丝意料之中,又似乎全无所觉,仿佛那报讯的人,不过在撒一个寂寞的谎。
    梦醒以后,其实,他还能看到她。看她对他微微一笑,像数年前,在她那个简陋的家中,她红了脸,垂了眸对他笑那样。
    人生若只如初见。只如,初见。初见,总是美好。
    寂静过后,他疯了一般,打电话给当地的机关的人,让任何人都不要碰她的尸身。
    他与她唯一的女儿躲在她奶奶怀中,乌黑的眸,恐惧颤栗地看他像疯子一样把家里的东西尽数砸碎。
    第九十七话永远的迟筝(1)
    邻家苏家的小女孩也跑了过来,和他的女儿偎在一起,惊慌地看着他。哦。后来,好像,他的老丈人,她的姐夫和他收养的孩子迟濮也过来了。
    她的母亲和姐姐,很早就死掉,与她一样,猝死于心脏病。
    那是她家族的遗传病。很难想象,她姐姐和姐夫居然还收养了一个也是心脏有恶疾的孩子。
    他们在他耳边说什么,那焦虑又忧伤的神色,他全然听不见,让他最终安静下来的是他与她唯一的女儿。
    那双黑亮清澈得像不掺一丝杂质的眼睛。那双酷似她母亲迟筝的眉眼。
    终于,在庐山,那个叫杨柳的小旅馆,他看到了她。再次,看到了她。她轻伏在窗台前的木桌上,窗外是,如琴湖。满室是凌乱的画稿。每一帧,都相同。折了翅的蝴蝶,丑陋的躯干,横卧在一泓秋水前,望眼欲穿,却无法飞渡,永永远远。断了翅的蝶,除了死是最好的归宿,还有什么。
    如琴湖在那边,迟筝在这边。
    沧海,蝴蝶。望着那一池子的泪,她的眼睛,没有合上。仿佛在等待一个什么答案。又或许,永远也没有答案。最爱的人的心,她也许曾笃定,但如今,她困苦,迷惘。
    在场的人掩了面,旅馆家的孩子恐慌地躲到父母的怀中。她的死相可怖吗?其实,并不可怖。恰在冬季,尸身并未腐败。一双眸,睁得大大的,仍一如当初的清澈。他突然不敢仔细看她的眼,怕在那里面看到怨恨,怕她带着对他刻骨的恨堕入轮回。
    小小的房间,这时,挤满了人。
    只有她在绝望和寂寞中死去。死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在身边。
    他的妻。还记得,那天,他对她说,我希望我的妻子是你。呵呵。是他把她逼死。颤抖着把她的头抬起,搂进怀里。像当初做过了千百遍一样,只是啊,这一次,她再也不会叫他一声“阿易”。
    永远也不会了。也,早没有了永远。
    眸光,跌坠在那张小木桌上。
    宣纸上面仍是虫子。却——他突然怔住。纸上,还有字。炭笔写成,歪歪斜斜。当时,她手里只有这支短短的笔。她的画是鬼斧神工,有人这样说过。其实,她的字并不漂亮。在她弥留前,费了心力写的,还是,很丑。
    “沈拓,帮我。”
    后面还蜿蜒了些炭屑,未完的话。却绝无关他,或者是他们的女儿。万丈的心疼和悔意之外,怒,满腔的烈火,他突然很恨。对她切肤刻骨的痛恨起来。迟筝,你是用这个方法逼我去恨你,把你记一生一世吗。还是说,你的心里,其实最爱的是另外一个人。
    沈拓。这个男人的名字,他知道。
    她的事情,从不瞒他。
    那是,在她与他人相识以前,追求过她的男人。商人之子,家境殷好。她曾对他说过,那男子很好。他笑着问,为什么她最后选了他。她也只是笑,“易先生,让迟筝保留一个小小的秘密吧。”这个秘密就是她嫁了他,其实心里还有另一个人是吗。
    迟筝。你很好!
    办完她的丧事以后,他把自己困在她的画室里。
    其实,与其说是画室,不如说是教室,婚后的她,已经鲜少画画。她把她的心力花费在他身上,在他与她的女儿身上。
    他虽隐退,但交游广阔,早年在官场上商场上的朋友众多,也非泛泛交,平日里多有来往。
    有时想想,她其实也不容易。
    她是最出色的画者,却羞涩,也不擅交际,只会埋头画画,不像王璐瑶。她便跟在他背后,静静看,慢慢学,帮他招呼,操持一个家。
    悠言似乎很笨拙,继承不了父亲的智慧,也没有母亲的天赋。
    很多朋友来玩,都摇头叹可惜。
    迟筝却执拗地陪伴她的小女儿去一笔一笔学,去画。从最初简单的临摹,到最终繁复的抽象。
    她的好,在他的脑里,心里一点一点清晰起来。
    他很疼,很悔。却,又对她愈加痛恨起来。因为她的好,因为她用最后一丝力气写下的不是他的名。也许,是他们女儿的名字,他还会好过一些。她死前可悲的疑问,此刻似乎也变成了他的疑问。
    迟筝的心。你的心。又是什么?
    第九十八话永远的迟筝(2)
    最终,他把王璐瑶接了过来,像中了最毒的蛊咒,做了一件最疯狂的事情。不知是因为他恨迟筝,抑或,他真的那么爱王璐瑶。
    那时,距迟筝的忌辰不足一年。没有仪式,只是全家人一顿简单的晚饭。
    王璐瑶笑,“泓易,我已经满足。”
    他突然想起,迟筝笑弯了一双眉眼,细细柔柔地叫他“阿易”。
    饭桌上,他的老丈人当然没有出现。他的父亲已经故去。他的母亲,悠言的奶奶,那个一直温婉的大家闺秀,一言不发摔了碗筷,离席而去。
    那是她今生发过的唯一一次脾气。
    迟筝的姐夫微叹一声,拍了拍他的肩。
    他望向他的女儿,他只想看看她。
    悠言躲在比她大不了多少的表哥迟濮怀里,乌眸,定定盯着他,嘴唇抿得很紧,很紧。他伸手想把女儿抱进怀中,悠言便死死瞪着他,只往哥哥怀里钻。她似乎还不太得懂死亡是什么。可是,她知道,妈妈不回来了。有一个女子将代替妈妈和他们一起生活。
    “猪宝。”他苦涩了声音,再次伸手去搂她。
    悠言低叫:“爸爸,我不喜欢你这样叫我。”
    他一惊,他的女儿再也不愿意当他的宝贝了吗。手僵硬在空气里。他长叹,良久,柔声道:“你讨厌爸爸和王阿姨吗?”
    悠言飞快地摇了摇头,小声哭道:“妈妈以前就说了,有一天,她来了,也不要讨厌她。”
    女儿的话,有一点模糊。他却听明白了。他浑身一震,怔愣住,直直看着女儿红了眼眶奔出了大厅。那一晚,他和王璐瑶迟来了多年的新婚之夜,他没有碰她。
    那时,他们还年青。
    王璐瑶低声道:“我等,我等了你很久,还可以一直等下去。”
    他突然想反驳她,“你不是等不了嫁人了吗?”
    又或者,他该把她搂进怀里,细语温存。毕竟呀,这是他的初恋情人。他的执恋。偏偏,满眼是迟筝对他微笑的样子。后来,也一直没有碰她,一直到迟筝一周年的忌辰。
    如果,在迟筝的忌辰,那个男人没有出现的话——那他会不会错过了真正的迟筝呢。可是,没有如果。世事,不过是老天的棋盘,该到那一步,就那一步,半点差错不出。
    那是一个暮霭的清晨。迟筝一年的忌辰。在家里设了个小灵堂,让彼此的亲属好友来拜祭。来的都是他的亲朋好友居多。他的老丈人没有过来,老人家恨透了他。姐夫和迟濮来了。还有少数几个画坛里的人也来了,却也并非迟筝的挚友,只是纯粹喜欢这位画者。
    他突然发现,他的妻,朋友很匮乏。她的生活重心,在嫁他之前,是那个简陋的小房间,还有画。嫁他以后,是他,他们的女儿,还有他的母亲。他心里的恨,突然减了,像风干的画布那上面的斑斓色彩,黯淡了少许。
    王璐瑶捏捏他的掌心,走过去把迟筝的画像挂到灵堂那白色布幔的中央。
    周围,是沉静到教人心里发闷的气氛。
    他悲伤又锐利的眼,四处搜索,有一小人儿不见了。
    悠言的奶奶,两鬓花白的安静女人也走了出来。
    仪式要准备开始。
    一抹矮矮的身影,却飞快地穿过人群,她怀里抱了什么东西,在肃静沉默的众多身影里穿梭,偏着头,严肃地皱着眉,似乎在找什么。
    “言,不准失礼!过来爸爸这边,今天是你妈妈的——”他低斥了一声突然闯进的女儿。
    悠言幽幽看了他一眼,最后脚步落定在迟濮的父亲面前。
    那同样英俊温润的男人爱怜地摸摸她的头。
    “姨父,你抱我。”她仰起小脑袋,央求道。
    男人慈爱一笑,把她抱了起来。
    “去那边。”小指直直指向灵堂中央。
    惊诧了所有人。
    他喝斥道:“猪宝,你在胡闹什么。”恼怒着走了过来。
    迟筝的姐夫却轻轻摇头,并没有把女儿交还给他。
    他苦涩一笑,也许,这男人也从没认可过他把王璐瑶接过来的做法。
    出乎所有人意料之外,他把她径直抱到那灵堂中央。有人倒抽了口气,这不是胡闹是什么?
    在姨父的怀抱里,悠言凝着那幅妈妈的画像,伸手把它拿下。她原本矮小,够不着。那幅画跌落在供桌上,那细碎的响声,王璐瑶微微变了脸色,那是她亲手所挂。
    他想,他该伸手搂住身边这个女人,不让她如此难堪。手,却始终伸不过去。那横卧在供桌上迟筝的画,她的眼睛,淡淡看着他。
    这时,他眼角的余光触到他母亲眼里的泪意,还有四周那浅浅淡淡的声音,夹集了一抹又一抹的惊和叹。
    他凝神看了过去,却倏然震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