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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悼艾米丽的玫瑰》红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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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两个印第安人穿过种植园,朝黑人居住区走去。两排用泥砖搭建用石灰粉刷过的房舍相对而立,里面住着属于这个部族的黑奴们。两排房子中间是一条灰暗的过道,赤脚踩过的地面上留下了一道道印记,几只自制的木偶默默无语地躺在尘土中。这里看不到一丝生命的迹象。

“我就料到了会出现这种情况。”第一个印第安人说。

“还有我们料不到的呢。”第二个印第安人说。尽管到了中午,那过道里仍然见不到一个人影儿。房舍的门敞开着,里面悄无声息,那满是裂缝的泥灰烟囱里也没有冒出炊烟。

“是啊。头人的父亲去世时,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了。”

“你是说曾经的头人吗?”

“嗯。”

第一个印第安人的名字叫“三只筐”,他可能有六十岁了。这两个人矮墩墩、胖乎乎的,看上去挺壮实,模样像个布尔人,挺着个大肚子。他们脑袋可不小,那土灰色的大脸上带着某种不易察觉的安详,就像是暹罗或苏门答腊岛上断垣残壁中的人头雕刻,在迷雾中显得影影绰绰的——这是烈日与浓荫造就而成的。他们的头发就像是被烤干了的大地上的莎草。三只筐的耳朵上还夹着一只珐琅鼻烟壶。

“我早就说了这个法子很不好。过去既没有黑人居住区,也没有黑鬼。那时候,时间都是自个儿的,每个人都有空。可如今,人们不得不花掉大把的时间,去给那些喜欢出臭汗的家伙们找活儿干。”

“他们干起活来像牛像马。”

“在这个斤斤计较的世道,他们什么都不像。除了喜欢出臭汗,他们什么都不在乎,他们比白人还要糟糕呢。”

“总不能让头人亲自为他们找活儿干吧。”

“是啊。我可不喜欢养黑奴。这个做法很不好。在过去,这个法子还行,可如今就行不通了。”

“你也不记得老法子是什么样子的了。”

“我听那些记得的人说过,我也试过。人不是生来就是干苦活的。”

“是的。看看他们的身子都成什么样了。”

“嗯,黑不溜秋,还带有苦味。”

“你吃过?”

“就一次。那时我还年轻,胆子大,胃口好。如今情况变了。”

“唉,现在他们很值钱,不能吃了。”

“他们的肉有股子苦味儿,我可不喜欢。”

“总归现在太值钱不能吃了。那些白人愿意拿马匹来交换。”

他们走进了过道。默默无语、瘦骨嶙峋的木偶——那些用木头、破布和羽毛扎成的玩偶——躺在生锈的门槛旁的尘土中,周围都是些吃剩下的骨头和打坏了的葫芦餐具。一间间小屋内悄无声息,也没有脸从门后面露出来。自从伊赛提贝哈昨天死后,就一直如此。可是他们早就料到会出现什么情况了。

居住区的中央有一间屋子,比其他所有屋子都要大一些。到出现某种月相的时候,黑鬼们都要来这里聚会,搞点什么仪式,然后趁着夜幕赶往小溪的下游。他们将手鼓存放在这间屋子里,与其他一些小物件儿——那些神秘的装饰物,还有用红土涂抹了各种符号以记录仪式过程的木棍子。屋子的正中有一个灶台,上方的屋顶露出了破洞,炉膛里几根燃尽的木块已化成了冷灰,灶台上还吊着一口铁锅。百叶窗没有被打开。两个印第安人从刺目的阳光中猛一进屋,什么也看不清了,只感到眼前一阵晃动,闪过一片阴影。他们随着阴影转了转眼珠,才发现屋子里倒是挤满了黑鬼。他们俩站在门口。

“嘿,我说过这个法子不好。”三只筐说。

“我可不想待在这儿。”第二个人说。

“你能闻到黑人身上的恐惧味儿,它与我们身上的味儿是不一样的。”

“我可不想待在这儿。”

“你身上的恐惧也有一股臭味儿。”

“我们闻到的也许是伊赛提贝哈身上的味儿。”

“嗯。他心里是清楚的。他料到了我们会在这儿扑空的。他死的时候也料到了我们今天会扑空的。”在昏暗发臭的屋子里,黑鬼们的目光与臭味将他们包围了起来。“我叫三只筐,你们都认识的,”他对屋子里的人说,“我们是头人派来的。我们要找的人是不是跑了?”黑鬼们没人说话。他们身上的臭味在炙热、凝滞的空气中翻滚起伏着,他们似乎沉思着某个遥远而神秘的物体。他们就像是一只只的章鱼,又像是被挖出来的巨树的根须——粗壮而散发着腐臭味儿的根须纠结在一起,刚刚脱离暗无天日、受尽践踏的日子,却又被翻开的泥土压在了身上。“嗨!”三只筐嚷道,“你们都知道我们的差事。我们要找的人是不是跑了?”

“他们在想什么呢?”第二个人说,“这个地方我可不想待了。”

“他们肯定知道实情。”三只筐说。

“他们是不是把他藏起来了,你觉得呢?”

“不是。他跑了。昨天晚上就已经跑了。头人的爷爷去世时,也发生过,我们花了三天才把他逮住了。杜姆可是在地上躺了三天呢,嘴里还不停地说着‘我看见我的马和狗了,可是我没有看见我的黑奴呀。你们把他怎么样了,为啥不让我安安生生地躺着?’”

“他们是不想死啊。”

“嘿,他们可真是难缠,总给我们带来麻烦。不懂荣誉、不懂礼仪的民族,总归是一个祸害。”

“我可不喜欢这儿。”

“我也不喜欢。只不过嘛,他们都是野蛮人啊。别指望着他们能派上用场。所以我说这个法子是很糟糕的。”

“是呀。他们确实难缠,宁愿头顶着太阳干活,也不愿跟着酋长入土为安。他还是跑了。”

黑鬼们一言不发,没人吭声。他们的白眼珠子转动着,充满野性,又带着克制。他们身上的臭味儿既强烈,又刺鼻。“是的,他们害怕了。”第二个人说,“现在怎么办呢?”

“我们回去吧,把情况禀告给头人。”

“莫可塔布会听咱们的吗?”

“那他能怎么办?他不喜欢听我们的禀告,可如今他是部族的头人了。”

“是的,他是头人了。他现在可以穿那双红跟的拖鞋了。”他们转身朝室外走去。门框上没有门。这里的小屋都没有门。

“反正他以前是穿过那双鞋的。”三只筐说。

“那是背着伊赛提贝哈穿的。不过,鞋子如今归他了,因为他做头人了。”

“嗯,听人说伊赛提贝哈不喜欢。我还知道他跟莫可塔布说过‘等你做了头人,鞋子就归你了,在你做头人前,鞋子是我的’。眼下莫可塔布成了头人,他可以穿了。”

“可不是吗,”第二个人说,“他现在是头人了。他以前瞒着伊赛提贝哈偷偷穿过,谁搞得清伊赛提贝哈知不知道这回事。伊赛提贝哈死了,年纪可不大,但鞋子归了莫可塔布,因为他如今是头人了。你怎么看这件事呢?”

“我才不想这件事呢。”三只筐说,“你呢?”

“我也不想。”第二个人说。

“很好。”三只筐说,“你很明智。”

2

头人的宅子坐落在小山丘上,橡木林环绕四周。宅子的前端是一艘蒸汽船的甲板室,有一层楼高,那是伊赛提贝哈的父亲杜姆带着黑奴从船上拆下来的。他们把它架在柏木做的滚木上,从十二英里的陆地上一路拖回来的。他们前后花了五个月的时间。那会儿,他的宅子可只有一堵砖墙。他把蒸汽船的侧舷对着那堵墙组装了上去。如今,洛可可式的飞檐上,镀金的色泽早已剥离,变得暗淡,昔日的光彩已经不再。圆拱的下方,百叶窗舱门的上方,那刻有船舱名称的金字还依稀可见。

论出身,杜姆不过是一个副酋长,一个明戈部落的族人。他是酋长家族中的三个外甥之一。他年轻的时候,新奥尔良还是一座欧洲人聚居的城市。他搭了一艘货船做了一次旅行,从密西西比的北部来到新奥尔良,遇上了“金发塞奈·维特里骑士”。从表面上看,这个人和杜姆的社会地位旗鼓相当。在新奥尔良,杜姆混迹于河滨地带的赌徒和恶棍中,最后在这个庇护人的教导下成了一名头领,做了头人,成了那块父系家族土地的继承人和所有者。维特里骑士最先管他叫“杜霍姆”,后来他的名字就成了“杜姆”了。

这两人终日里形影不离——印第安人杜姆,身材矮胖,长着一张粗犷、神秘而缺乏教养的脸;巴黎人维特里,侨居国外,据说是卡隆德莱特的朋友,威尔金森将军的至交。后来,这两个人销声匿迹了。他们去了经常光顾的暧昧场所后,便不见踪影了,留下了杜姆在赌博中赢得巨款的传奇故事,以及与一位年轻女子有染的传言。这个女子出生在一个家境殷实的西印第安人家庭。杜姆失踪后,她的儿子和兄弟们带着一把手枪在杜姆经常光顾的地方找了他好一阵子。

六个月后,这个年轻女人登上了一艘叫“圣路易斯号”的货轮后也失踪了。某天晚上,这艘货船在密西西比河北岸的一个木码头靠了岸,她在一个女黑奴的陪护下离船而去。四个印第安人架着一辆马车前来迎接。他们的马车走了三天,速度很慢,因为她已有孕在身,挺着个大肚子。当她抵达种植园后,发现杜姆已经是酋长了。他从来不提自己是怎么当上酋长的,只是说他的叔叔和堂兄暴亡身故了。那会儿,房子不过是靠着黑奴们日夜赶工造起来的一堵砖墙搭起来的茅草披棚而已。披棚被分隔成好几个房间,里面骨头与垃圾遍地。这座宅子位于万亩森林的中央。在这个无可匹敌的公园内,一头头野鹿犹如家畜一般觅草进食。杜姆和他的女人就是在这座宅子内完婚的。婚后不久,伊赛提贝哈就呱呱坠地了。一位既是巡回牧师又是奴隶贩子的人主持了他们的婚礼。他是骑着毛驴赶来的,驴背上扎着一把棉布伞,还驮着三加仑的瓶装威士忌酒。此后,杜姆开始蓄养更多的黑奴,而且像白人一样开荒拓土,但他从来都找不到足够的活儿让他们干。这些从非洲丛林里被贩运而来的黑奴们,大多时候打发着闲散、无所事事的日子。有时候,杜姆为了款待宾客,放出了猎犬,把他们当作猎物来追赶。

杜姆死后,十九岁的儿子伊赛提贝哈成了这片土地的头人。黑奴的人数翻了五倍,可这对他而言毫无用处。尽管他拥有头人的名号,但是他的许多堂兄弟与叔伯们在不同层级统管着这个部族。这些人聚到了一起,自始至终蹲在地上,蹲在蒸汽船金字门匾的下面,就黑奴问题开过一次秘密会议。

“他们的肉不能吃了。”一个人说。

“为什么不能吃?”

“他们的人数太多了。”

“那倒是真的。”第三个人说,“真要是吃起来,就应该把他们全部吃光。吃那么多的肉食,对身体可没啥好处。”

“也许他们的肉跟鹿肉一样,不会对你的身体有害。”

“我们可以杀掉一些,但不吃肉。”伊赛提贝哈说。

他们齐刷刷地看了他片刻。“可为什么呢?”一个人问。

“真是这样。”第二个人说,“我们不能那么做。他们太值钱了。想想看,他们给我们带来那么多的麻烦,我们还要给他们找活儿干。我们得像白人一样。”

“怎么样?”伊赛提贝哈问道。

“开垦更多的土地,蓄养更多的黑奴,种植玉米养着他们,然后把他们卖掉。我们开垦土地,种庄稼,养黑鬼,然后把他们卖给白人来赚钱。”

“可是我们要钱干什么呢?”第三个人问。

他们想了一会儿。

“以后再说吧。”第一个人说。他们蹲在地上,沉思着,表情凝重。

“这意味着要干活。”第三个人说。

“让黑鬼们去干吧。”第一个说。

“好啊,让他们去干吧。流汗可不好。浑身湿漉漉的,毛孔都张开了。”

“到了晚上,寒气也就钻进去了。”

“嗯,那就让黑鬼们去干吧。他们好像很喜欢出臭汗的。”

就这样,他们用黑鬼们开垦了土地,种上了庄稼。直到那时,黑鬼们还居住在犄角旮旯处一个搭有披棚斜顶、如同猪圈一样的大畜栏里。不过如今,他们造好了居住区,搭建了房舍,把一对对年轻的黑鬼们放进去交配。五年后,伊赛提贝哈将四十头黑鬼卖给了孟菲斯的奴隶贩子。他带着这笔钱出了国,他的新奥尔良舅舅安排了这次旅行。那时候,“金发塞奈·维特里骑士”年岁已高,住在巴黎,戴着假发,穿着紧身外套,满口无牙,一张苍老的脸显得小心谨慎,表情怪异而凄惨。他向伊赛提贝哈借了三百美元。作为回报,他把伊赛提贝哈引荐给了上流社交圈。一年后,伊赛提贝哈带着一张镶金大床、一副大烛台和一双红跟拖鞋回国了。据说,国王路易十五的情妇蓬巴杜侯爵夫人曾经在这副大烛台下梳过妆,路易十五还隔着她的香肩对着镜子窃笑傻乐过呢。可那双拖鞋太小,并不合脚。伊赛提贝哈回到新奥尔良前——包括出国期间,从来都没穿过它。

他把这双鞋包在纸巾中带回家,存放在装满雪松刨花的鞍囊空袋内,偶尔会拿出来让他的儿子莫可塔布玩一下。三岁的莫可塔布长着一张宽大、扁平的蒙古脸型。这张脸整日都是一副极端无精打采、昏昏欲睡的神情,直到这双鞋摆在了他的面前。

莫可塔布的母亲曾是一位眉清目秀的姑娘。那天,伊赛提贝哈在她上工的瓜地里看见了她,立刻止住脚步,目不转睛地注视了良久。她的大腿宽大而结实,后背圆润,面色安详。当时他正走在去溪边钓鱼的途中,之后却再也挪不开半步了。他兀自站在那儿,凝望着这个毫无察觉的女孩,心中也许想起了自己亲生母亲的遭遇:一个城里女人私奔了,带着凉扇、细软和黑人血统,还有那低俗卑鄙、令人遗憾的绯闻。就在那一年,莫可塔布降临人世。长到三岁的时候,他还无法把自己的双脚穿进那双拖鞋中。看着儿子在闷热的下午带着一股邪乎劲儿捣鼓着那双拖鞋,伊赛提贝哈偷偷地笑了。他为莫可塔布试穿鞋子之举偷笑了好几年。穿不上鞋子的莫可塔布从未善罢甘休,直到十六岁那年,他终于偃旗息鼓了,或者说,是伊赛提贝哈自以为他放弃了。其实,他只是不再当着伊赛提贝哈的面试穿而已。伊赛提贝哈新娶的老婆告诉他,莫可塔布偷走了那双鞋,并藏了起来。伊赛提贝哈不再偷笑了,他把女人打发走,自己一个人待着。“喂,”他说,“我现在还想好好地活着呢。”他叫人把莫可塔布找来。“我把鞋子送给你吧。”他说。

再后来,莫可塔布长到二十五岁时,仍未成家。伊赛提贝哈个子不高,但比他的儿子高六英寸,只是体重轻了近一百磅。莫可塔布已经得了肥胖症,宽大的脸上脸色苍白表情呆滞,双手和双脚浮肿。“鞋子如今归你了。”伊赛提贝哈边说边看着他。父亲进门时,莫可塔布看了他一眼,只是短暂的一瞥,目光谨慎而隐晦。

“谢谢。”他说。

伊赛提贝哈看着他,永远弄不清莫可塔布在看什么,看到了什么。“我把拖鞋送给你了,为什么不像以前一样试试呢?”

“谢谢。”莫可塔布说。伊赛提贝哈正在享用鼻烟。这是一个白人教他的:磕一撮烟粉放到嘴唇上,拿一根橡胶树或锦葵树的细枝儿,再把烟粉刮擦到牙根上。

“唉,”他说,“人不可能长生不老的。”他看着儿子,儿子的眼神由专注转为迷茫。伊赛提贝哈沉思了片刻。你没法知道他在想什么,只听见自己几乎嚷了起来:“唉,杜姆的舅舅也没有红跟拖鞋呀。”他又看了看体型肥胖、神情呆滞的儿子。“穿上这双鞋,人什么事情都能干得出来,等最后明白了也为时已晚。”他坐在鹿皮绳索悬吊的木条椅上。“这双鞋他根本穿不上。他身上的那些赘肉弄得我和他都很灰心。这双鞋他根本穿不上。这难道是我的错吗?”

过了五年,他死了。他是在一天夜里病倒的,尽管穿着皮背心的巫医连夜赶来,而且还焚烧了树枝,但是未到晌午他就死了。

这就是昨天发生的事。墓坑已经挖好。在十二个小时内,部族里的人陆续赶来了,有的乘坐客用马车,有的驾着货用马车,有的骑马,有的步行。人们吃着火堆中烧烤出来的狗肉、玉米和番薯,来参加他的葬礼。

3

“葬礼要大办三天呢。”三只筐说。他与另一个印第安人走在回去的路上。“要大办三天,东西是不够吃的。我以前见识过。”

第二个印第安人的名字叫路易斯·贝里。“这么热的天气,他的尸体会发臭的。”

“是啊,来了这么多人是一件麻烦事,是一件让人操心的事。”

“也许不需要三天吧。”

“他们是从大老远赶来的。是的,头人没有入土前,我们会闻到尸臭的。我说得对不对,你就等着瞧吧。”

他们朝宅子走去。

“他现在可以穿那双拖鞋了。”贝里说,“现在可以当着别人的面穿了。”

“现在还不能穿,哪怕一会儿。”三只筐说。贝里看着他。“他应该带队去抓人。”

“莫可塔布?”贝里问,“你觉得他会那样做吗?这个连说话都觉得是件苦事的人?”

“那他还能干什么呢?他的老爹就快发臭了。”

“的确是这样。”贝里说,“他要穿上这双鞋,就得付出代价。嘿,他已经得到了那双鞋了。你怎么看?”

“你是怎么看的?”

“你怎么看?”

“我不清楚。”

“我也不清楚。眼下,伊赛提贝哈不需要那双鞋了。莫可塔布得到了它,伊赛提贝哈是不会在意的。”

“嗯,人总是要死的。”

“唉,是的。总要有人当头人的。”

走廊的树皮顶端由去皮的柏树柱子支撑着,高出蒸汽船的甲板室,地面是一条不平整的人行通道。天气糟糕的时候,人们将驴马拴在这块地面已经被踩踏实的地方。蒸汽船的甲板前端坐着一个老人和两个女人,一个女人在给禽肉拌着调料,另一个在剥着玉米,老头儿光着脚,穿一件亚麻罩衫,头戴海狸皮帽子,在说着什么。

“这个世界就要完蛋了。”他说,“这个世界被白人给毁了。白人把黑鬼们蒙骗到这儿前,我们世世代代过得好好的。从前,老人们坐在树荫下,吃着煮熟的鹿肉和玉米,抽着烟丝,说着光宗耀祖的大事情。你看现在,我们在做什么?连老人也要累死累活照顾这些喜欢出臭汗的家伙们。”三只筐和贝里穿过甲板走过来。老头儿打断了话头,抬眼看着他们。他的双眼露出不满而浑浊的眼神,脸上布满了无数细细的皱纹。“他也逃走了?”老头儿问。

“是的。”贝里说,“他跑了。”

“我早就知道。我跟他们说过。可能需要三个礼拜,就像杜姆死的时候那样。你等着瞧吧。”

“是三天,不是三个礼拜。”贝里说。

“你当时在场吗?”

“不在。”贝里说,“可是我听说了。”

“嗯,我当时是在场的。”老人说,“穿过沼泽和荆棘,需要整整三个礼拜。”他们俩丢下絮叨的老人,继续朝前走去。

这艘蒸汽船的大厅位置如今已是一个空壳,正在慢慢地风化。抛光的桃木家具上,雕刻的花纹偶尔发出一点光泽,用模具刻出来的神秘而深奥的图案在不断褪色。破败的舷窗就像患了白内障的眼睛。大厅内存放着几袋种子或粮食,还有一个拆自四轮大马车的传动装置部件,车轴上两根锈蚀的c型弹簧露出了优美的弧线。在大厅的一角,一只狐狸幼崽在柳条笼中富有节奏、悄无声息地来回跑着。三只瘦骨嶙峋的斗鸡在尘埃中走动。地面坑坑洼洼,到处都是干硬的鸡粪。

他们俩穿过那堵砖墙,走进一个由布满裂纹的圆木搭建的大房间中。这里有那辆四轮马车的后半部,旁边是拆下来的车身,马车的窗口钉上了一道道柳木条,里面伸出更多斗鸡幼崽的脑袋。那些静止不动的脑袋上是一双双圆珠状、透着愤怒的眼睛,还有磨损的鸡冠。地面上是夯实的泥土,一个角落里斜靠着一把粗制的犁头,和一对手工削制的船桨。天顶上垂下四根鹿皮绳索,吊着伊赛提贝哈从巴黎带回来的镀金大床。床上既没有床垫,也没有弹簧。床架上横放着一张干净的鹿皮吊床。

伊赛提贝哈想让新娶的年轻妻子睡在那张床上。他患有先天性气喘的毛病,每天晚上都要半躺在木条椅上。他会看着她上床,自己却睡不着。每天晚上,他只能睡上三四个小时,醒来后就坐在黑暗中,假装酣睡,听着她从镀金的丝带床上悄无声息地溜下来,躺到地板上的羽绒垫上。天亮前,她又会悄悄地回到床上,也假装熟睡。这时,待在黑暗中的伊赛提贝哈便偷偷地笑了。

房角立着两根柱子,上面用鹿皮绑着大烛台,那里还有一个十加仑的威士忌酒桶。有一个泥制的壁炉,对着壁炉的是那把木条椅,莫可塔布就坐在上面。他身高五英尺多一点,体重二百五十磅。他身穿一件绒面大衣,没穿衬衫,一副大肚皮犹如滚圆、光滑的铜球,隆起在亚麻短裤的裤腰上。他的脚上穿着那双红跟拖鞋。他的身后站着一个小伙子,手里摇着一把由毛边纸做成的蒲叶状扇子。莫可塔布一动不动地坐着,宽大、泛黄的脸上是紧闭的双眼和一只塌鼻梁,蹼一般的双臂摊开着。他的表情凝重、悲痛,毫无生气。三只筐和贝里进来时,他并没有睁开眼睛。

“他天亮后就穿了那双鞋?”三只筐说。

“是的。”小伙子说,扇子没有停下,“你们能看见。”

“是的。”三只筐说,“我们看到了。” 莫可塔布的身体没有动,看起来就像是一尊雕像,也像是一座马来西亚的神灵,穿着长袍和短裤,敞开胸膛,脚上是一双普通的红跟拖鞋。

“如果换作是我,我就不会打搅他。”小伙子说。

“我可不是你。”三只筐说。他和贝里蹲了下来。小伙子继续不停地摇着扇子。“喂,头人,”三只筐说,“我向您禀告一下。他跑啦。”莫可塔布没有动。

“我早跟你们说过,”小伙子说,“他早晚是要逃跑的。我跟你们说过的。”

“哟,”三只筐说,“事后说起来头头是道,你又不是第一个了。你们这些聪明人啊,为什么不在昨天采取行动加以预防呢?”

“他还不想死。”贝里说。

“他为什么不想死?”三只筐问。

“因为他不相信将来会死,现在就得死啊。”小伙子说,“我也不相信,老伙计。”

“住嘴!”贝里说。

“二十年来,”三只筐说,“族人在地里流汗干苦活的时候,他可是在阴凉地儿伺候头人呢。既然不愿意干粗活,那他为什么不想去死呢?”

“快了。”贝里说,“不用很久。”

“逮住他,再跟他说。”小伙子说。

“嘘!”贝里说。他们蹲下来,看着莫可塔布的脸。他或许已经死了吧。他似乎被胖肉严密地包裹起来,连呼吸都像是从身体幽深处发出来似的,以至于毫无生命迹象。

“听我说,头人,”三只筐说,“伊赛提贝哈死了,他在等着呢。他的狗和马儿归我们了,但是他的奴隶跑了,就是那个给他端盆子的黑奴。那个端他的碗、吃他的饭的黑奴跑了。伊赛提贝哈在等着呢。”

“是啊。”贝里说。

“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了。”三只筐说,“您的祖父杜姆入土前,就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他等了整整三天,不停地问黑奴在哪,您的父亲伊赛提贝哈回答道‘我会找到他的,安息吧。我会把他带回来的,这样你就可以上路了’。”

“对!”贝里说。

莫可塔布还是没有动,眼睛也没有睁开。

“伊赛提贝哈在谷底追了三天。”三只筐说,“在没有抓到黑鬼前,他甚至都没有回家吃过饭呢。后来,他对父亲杜姆说‘您的狗、马和黑鬼都在这儿了,安息吧’。这话是伊赛提贝哈说的。昨天他死了。可是现在,伊赛提贝哈的黑鬼又跑了。他的马和狗在等着他呢,可是他的黑鬼却跑了。”

“是啊。”贝里说。

莫可塔布没有动,眼睛闭着。他那斜躺着的庞大身躯透露出巨大无边的惰性,某种岿然不动的东西,超越肉体而不为之所困。他们蹲下身子,看着他的脸。

“您父亲成为新头人时,也发生过这样的事情。”三只筐说,“正是伊赛提贝哈把黑鬼抓住,带回到等着入土的父亲身边。”莫可塔布的脸上没有动静,眼珠子也没有动。过了一会儿,三只筐说:“把拖鞋脱下来。”

小伙子把鞋脱了下来。莫可塔布开始喘气了,敞开的胸膛深深地凹了进去,仿佛正从深不可测的肉身中复活过来,也像是从深水或大海中冒出来。不过,他的眼睛还是没有睁开。

贝里说:“他会带人追捕的。”

“是的。”三只筐说,“他是头人了,他会带人追捕的。”

4

一整天,这个黑奴——也就是伊赛提贝哈的贴身仆人,就躲在谷仓里,目睹着他奄奄一息地死去。他的年纪四十岁,几内亚人,鼻子扁平,小脑袋,短头发,双眼的内角微微泛出红色,方方正正的大牙上,前突的牙床露出淡淡的蓝红色。十四岁时,他被一个喀麦隆商人抓走卖掉,当时牙齿还没长齐。他做伊赛提贝哈的贴身仆人已有二十三年了。

伊赛提贝哈病倒的前一天傍晚,他回到黑奴宿舍。平常时光,袅袅炊烟会缓慢升起,穿过一扇扇的大门,将相同的肉味和面包味吹进小巷子的对面人家。女人们在做饭,男人们聚在巷子口,看着他从头人大宅的斜坡上走下来,一双赤脚在异样的暮色中小心翼翼地迈着。面对那些等着吃饭的男人们,他的眼珠里泛着一丝亮光。

“伊赛提贝哈还没有死呢。”领头的人说。

“还没死?”贴身仆人说,“谁没死?”

黄昏中,他们的脸都一样,尽管年龄不同,但都像是猿猴戴上了死亡面具,其背后隐藏着难以捉摸的想法。炊烟的气息,烹饪的味儿,时强时弱,穿过这个异样的黄昏,仿佛来自另一个世界,萦绕在小巷的上空,以及暮色中赤身裸体的小黑鬼们身上。

“如果他能活过日落的话,就一定能活到日出。”一个人说。

“谁说的?”

“大家都这么说。”

“哦,都这么说。我们只知道一件事。”他们一齐看着贴身仆人。他站在人群中,眼珠里泛着一丝亮光,呼吸缓慢而低沉。他光着膀子,身上微微出了点汗。“他知道。他是知道的。”

“我们让鼓声来说话吧。”

“好,让鼓声告诉我们。”

天黑后,鼓声响了起来。他们把鼓藏在了小溪的尽头。鼓是用挖空的柏木桩做成的。黑奴们一向都把鼓藏了起来。为什么藏起来?没有人知道。鼓就埋在沼泽地岸边的泥土中,由一个十四岁的男孩守护着。他个头矮小,是个哑巴,整天蹲在泥泞中,浑身叮满了蚊子,身上什么也没穿,只涂抹了一层用来防蚊的泥巴。男孩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布口袋,里面有一块猪排,上面粘着几片发黑的残肉;里面还有一根铁丝,上头绑着两小块树皮。他的口水滴到了并拢的双膝上,向下流去。时不时有印第安人从他身后的灌木丛中走出来,站在那儿,朝他凝视片刻后离去,而他却毫无察觉。

那个黑奴一直躲在马厩的阁楼中。直到天黑时分,他在阁楼里听到了外面的鼓声。虽然远在六英里之外,可是听起来就像是在阁楼下方的谷仓中隆隆作响。他仿佛也看见了篝火,黑色的四肢在篝火中进进出出,闪烁着古铜色的光亮。只有那儿不会有火光的——那儿和他藏身的落满灰尘的阁楼一样没有火光。在阁楼温暖、古老的方形房梁上,跑动的老鼠发出了耳语般的乐音。那里唯一的火光来自驱蚊的熏烟。女人们怀抱着吃奶的孩子蜷缩着,硕大而下垂的乳房上,鼓起的ru头滑进了男婴的嘴中。她们沉思冥想着,全然忘却了阵阵鼓声,因为火光代表着生命。

蒸汽船里生起了火。伊赛提贝哈躺在床上奄奄一息,他的老婆们围在四周。他的头顶上方竖着一只大烛台,悬空挂着一张镀金床。他能看见生火做饭的炊烟。就在日落前,他还看见了身穿皮背心的医生走到室外,在船头的甲板上焚烧了两根抹了黏土的树枝。“这么说来,他还没有死呢。”黑鬼在晦暗不明的阁楼中低语,也是回答自己。他能听到两个声音,一个是他自己,另一个还是他自己。

“谁还没有死啊?”

“可是你已经死了。”

“哦,我已经死了。”他轻声说着。他希望能待在鼓声响起的地方。他想象着自己从灌木丛中跳出来,让裸露的、细长的、油腻的、看不见的四肢随着鼓声舞动。可他不能够那么做,因为跳跃的时候,人就会从生命之界跳入死亡之地。人冲向了死亡,却没有死,是因为当死神抓走他时,只是将他从这个世界上生的一端带走。死神从身后跑到了身前,他却仍然活着。房梁上老鼠跑动发出的轻微飒飒声,在阵阵微风中倏然沉寂。他曾经吃过老鼠。当年他还是个孩子,刚来到美国,他们在三英尺高的热带甲板夹层中生活了九十天。他们能听见甲板上醉醺醺的新英格兰船长对着一本书吟诵着经文。十年后,他才知道那本书就是《圣经》。他蹲在马厩里,一直注视着那只温和的老鼠。人和老鼠比起来没有那天生机灵的四肢和双眼,但他用手轻轻一挥,毫不费力地抓住了它。他慢慢地吃掉老鼠,感到奇怪的是,这些老鼠怎么能跑得掉呢。当时他还穿着奴隶贩子发给他的一件白色外衣,只会说自己的母语。那奴隶贩子是一位某种一神论宗教的执事。

他现在光着上身,只穿着一条粗布短裤,是印第安人从白人那儿买来的。他的腰间挂着用鹿皮捆扎的护身符,护身符由两个半块组成,一个半块是伊赛提贝哈从巴黎带回来的珍珠母镜片,另一个是一条水蝮蛇的头盖骨。那条蛇是他亲手打死的,他吃掉了蛇肉,丢掉了有毒的蛇头。他躺在阁楼上,注视着头人的宅子和蒸汽船,听着鼓声,想象着自己就在鼓声之中。

一整个晚上,他都躺在那儿。第二天一早,他看见穿着皮背心的巫医走出室外,骑着毛驴离开了。他一动不动,看着驴蹄下腾起的灰尘完全消失。他发现自己还能喘气。不可思议的是,自己仍然在呼吸空气,仍然需要空气。他静静地躺着,观察着,等待着时机动身。他的眼珠泛出一丝亮光,但这是平静的亮光。他的呼吸轻盈而均匀。他看见路易斯·贝里走出宅子,抬头朝天空看去。这不是一个好兆头。已经有五个印第安人穿着礼拜服,蹲在蒸汽船的甲板旁。中午时分,人数增加到了二十五个。那天下午,他们挖了一道壕沟,用来烧烤肉食和番薯。当时吊唁的客人来了已有将近一百个——他们穿着僵硬的欧式礼服,彬彬有礼,安静而有耐心——他看到贝里把伊赛提贝哈的母马从马厩里牵出来,拴在一棵树上;他还看见贝里从大宅子里走出来,手里牵着躺在伊赛提贝哈椅子旁的老猎狗——他把狗也拴在了那棵树上。狗坐在地上,神色凝重地打量着这些来客的脸。随后它吠叫起来。太阳落山了,它仍在吠叫。这时,黑奴从谷仓的后墙上爬下来,走到小河的支流时,已是傍晚时分了。他开始奔跑起来。他能听见猎狗在身后吠叫的声音。快到小河边的时候,他从另一个黑奴身边经过。这两个人,一个纹丝不动,一个在死命奔跑。两人瞬间的对视好像穿越了两个不同世界的分界线。天色完全黑了下来。他继续向前奔跑着,紧闭着双唇,攥紧了双拳,宽大的鼻孔中呼呼地喘着气。

他在黑暗中奔跑。他熟悉这个地区,因为要经常跟随伊赛提贝哈来此打猎,骑驴陪护在伊赛提贝哈的母马一侧,追寻着狐狸或野猫的踪迹。他和追捕者一样熟悉这个地区。第二天日落前不久,他第一次看见了他们。他已经跑了三十英里,一直跑到小溪的尽头,然后又折回来,躺在木瓜树丛中,第一次看见了追捕的人。其中有两个人,穿着衬衫,戴着草帽,胳膊下夹着卷好的裤子。他们是大腹便便的中年人,无论怎样跑也是跑不快的,也没有携带武器。十二个小时后,他们才能返回到他藏身的地方。“这样的话,我就能歇到半夜了。”他说。种植园近在眼前,能闻到生火做饭的气息了。他想自己肯定是饿得不行了,因为有三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但是现在最要紧的是歇歇脚。”他自言自语。他躺在木瓜树丛中,不停地对自己絮叨着要歇一歇。正因为总想着要歇一歇,也很需要歇一歇,也很急切地想歇一歇,他的心反而像奔跑时一样怦怦乱跳。他好像忘记了应该怎样歇下来,就好像有足足六个小时也不够休息,也不够想起来应该怎么休息似的。

天刚一黑,他又上路了。因为实在没有地方可去,他本想趁着夜色悄悄地继续赶路,可是一旦开始赶路就拼命地跑了起来,胸口不停地喘着气,张开的鼻孔翕动着,浑身没入冰冷呛人的夜色中。跑了一个钟头后,他迷路了,搞不清自己的方向。他猛地停下脚步,怦怦乱跳的心在听到鼓声后不久就平静了下来。听声音的方向,鼓声就在两英里开外的地方。他顺着声音摸索,最后闻到了烟熏火烤的味儿。他走到了人群中,可鼓声并没有停止,只见领头的人朝他走来。他站在飘浮的熏烟中,大口喘着气,鼻孔翕动不已。满是泥土的脸上,一双不停转动的眼珠发出暗淡的光,好像它们受到了肺的控制似的。

“大家都在等你呢。”领头的说,“你现在走吧。”

“去哪儿?”

“吃点东西走吧。死人是不能让活人陪葬的。你是知道的。”

“嗯,我知道。”两人没有对视。鼓声没有停止。

“你要吃点东西吗?”领头的说。

“我不饿。下午我逮住了一只兔子,躲起来的时候吃掉了。”

“那么你带点熟肉吧。”

他收下了熟肉,用蒲叶包好。他再一次走到小溪的尽头。过了一会儿,鼓声停了。他不紧不慢地走着,直到天色破晓。“我还有十二个钟头。”他说,“也许不止,因为天黑时追捕才开始。”他坐在地上,把肉吃了,在大腿上擦了擦手。随后,他站了起来,脱掉蓝布短裤,蹲在泥沼旁,把全身——脸、手臂、身体、双腿——涂满了泥巴再蹲下来,并拢双膝,弯下了头。天蒙蒙亮时,他又回到泥沼旁,蹲坐在地上睡起觉来。他根本没有进入梦乡,他的身子刚动了一下,就猛然醒了过来。这时天色已经大亮,太阳高高挂起,他看见了那两个印第安人。他们俩的胳膊下夹着卷好的裤子,站在他藏身的对面。他们挺着滚圆的肚子,体型壮实,看起来却气短乏力,草帽和衬衣下摆有点滑稽可笑。

“这真是件累死人的差事。”第一个人说。

“我宁愿待在家里乘凉。”第二个人说,“可是头人还等在那儿入土为安呢。”

“唉。”他们四下张望着。一个人弯下了腰,顺手将衬衣下摆上的一撮苍耳草除去。“那个黑鬼真是该死啊。”他说。

“嗯。除了让我们劳神地去抓人,费心地去照看,这些黑鬼究竟能派什么用场呢?”

过了晌午,黑鬼爬到了一棵树上,朝下方的种植园看去。他能看见伊赛提贝哈的尸体停在两棵树中间的吊床上,树上拴着马和狗。蒸汽船周围的空地上挤满了马车、马和骡子,还有两轮手推车和未卸鞍的马。三五成群的妇女、孩子和老人们,快乐地围坐在壕沟旁,烤肉的火堆中缓慢地冒出缕缕浓烟。青壮年男人和半大的男孩子在身后的溪谷中追捕逃奴。他们的礼拜服整体地叠放在树杈上。宅子的大门旁,蒸汽船大厅的入口处,聚拢了一堆人。他一直注视着他们。没过多久,只见人们用鹿皮和柿树枝条做成的轿子把莫可塔布抬了出来。而黑鬼,这个被追捕的猎物,正躲在枝繁叶茂的树梢上,静静地看着他走向无可挽回的末日,他的表情和莫可塔布一样高深莫测。“嗨,”黑鬼嘀咕着,“他就要走了。他的躯体十五年前就死了,现在人也要走了。”

晌午过半,他和一个印第安人面对面地碰上了。他们俩是在泥沼地的独木桥上相遇的。黑鬼身形干瘦,脸色憔悴、冷峻,毫无倦意,不顾一切地逃命;印第安人身形矮胖,绵软乏力,一副极不情愿、极其慵懒的神态。印第安人没有移动,也没有发声,只是站在独木桥上,眼睁睁地看着黑鬼跳进泥沼,游上岸,然后跌跌撞撞地钻进了矮树林。

太阳快要下山时,他躺在一棵倒伏的圆木后。圆木上的一列蚂蚁缓缓地爬行着。他抓起这些蚂蚁慢慢地吃掉,神情超然,犹如餐桌上的食客吃着盘子里加盐的坚果。蚂蚁身上也有一股咸咸的味道,让人忍不住地流口水。他慢慢地吃着,看着蚂蚁源源不断地爬上圆木,竟毫未察觉即将降临的可怕厄运。除了蚂蚁外,他一整天没吃东西了。透过脸上的泥巴面具,布满血丝的双眼骨碌碌乱转。太阳下山后,他沿着小溪的堤岸爬着,看见了一只青蛙。这时,一条水蝮蛇在他的前臂上重重地、结实地咬了一口。笨拙的攻击在他的手臂上留下了两道又长又斜的伤口,就像是剃刀划过的两道斜线。由于势头过猛,冲得太急,蛇几乎被它自己带倒在地有一会儿却对自己的笨拙和暴躁无能为力。“干得好,老家伙。”黑鬼说。他摸了摸它的头,看着它在自己的胳膊上重重地、飞快地、笨拙地又咬了一口。“我可不想死啊。”他说。然后又说了一遍——“我可不想死啊”——语气平和,略带一点迟来的惊讶,仿佛这句话说出来前,他自己不知道似的,不知道自己究竟想要怎么样,程度有多深。

5

莫可塔布随身带着那双拖鞋。走路的时候,或是斜躺在轿子上,他都没法穿上它,所以这双裂了口、易损坏的拖鞋被放在他腿上的一块鹿皮上。这双鞋现在已走了样,皮革上满是鱼鳞般的裂纹,鞋扣全都掉光了,鞋跟泛出暗红色。它横卧在斜躺着的了无生气的肥胖身体上。人们轮换着抬着他,走过沼泽和荆棘,一成不变地抬着罪恶和罪恶的化身,干着杀戮的营生。莫可塔布总以为自己是要长生的,可时下正被命里注定的小鬼们抬着在地狱里穿行。他活着的时候,这些小鬼们寻思着他的不幸;他死了之后,这些小鬼们是他下地狱时的无私忘我的无名伙伴。

短暂歇脚的时候,人们蹲坐在地上,围成一圈,在中间支起了他的轿子。莫克塔布一动不动地坐在轿子上,双目紧闭,脸上的神态既有片刻的安详,也传达出确定无疑的信号:他可以把那双拖鞋穿上一会儿了。服侍他的小伙子费力地把硕大而柔软的胖脚朝鞋里塞去。莫可塔布的脸上又表现出了无可奈何与全神贯注的痛苦神情,就像是得了消化不良症一样。人们继续向前行进。他没有动弹,也没有出声,神情呆滞地斜躺在晃晃悠悠的轿子上。他的呆滞来自某种巨大的惰性,或许可以归于君王的某些美德——比如勇气或坚毅。过了一会儿,他们把轿子放在地上,朝他看去,只见一张蜡黄的脸如同木偶一样,渗出了一粒粒的汗珠。这时,三只筐会说:“把鞋脱了吧。荣誉已经足够。”大家就会把他的鞋子脱了。莫可塔布的表情不会随之变化,但只有这时大家才能察觉到他的呼吸声,苍白的嘴唇一开一合,发出了微弱的“啊——啊——啊——”的声音。当打探消息和送信的人赶来时,大家才会又蹲坐到地上。

“还没有抓到?”

“还没有。他朝东面跑了。太阳下山的时候,他跑到提帕山口那儿,然后折返回头。也许我们明天就能抓住他。”

“但愿如此。可是不会那么快的。”

“嗯,如今都过了三天了。”

“杜姆死时,只用三天就抓到了。”

“那次是个老头,这次是个年轻的。”

“嗯。这就要看谁跑得快了。如果明天把他抓住,我就能赢到一匹马。”

“祝你获胜。”

“嗯,这可不是一件痛快的活儿。”

就在那天,种植园给每个人发了食物。客人们各自回家,第二天带来了更多吃的东西,足够吃一个礼拜。那天,伊赛提贝哈开始发臭了。接近晌午,天气转热,开始刮风,在溪谷两端老远的地方都能闻到尸臭的味儿。然而那天他们并没抓到黑鬼,第二天也没有。第六天黄昏时分,打探消息的人来到轿子前。他们发现了血迹。“他伤着了自个儿。”

“我希望伤得不重。”三只筐说,“服侍不了伊赛提贝哈的人,我们是不会送去陪葬的。”

“总不能让伊赛提贝哈伺候、照料他吧。”贝里说。

“我们还不知道。”探消息的人说,“他已经躲了起来。他悄悄地溜回了沼泽地。我们在那儿插上了尖顶木桩。”

这时,人们抬着轿子一路小跑起来。黑鬼溜进去的泥沼离这儿有一个小时的路程。他们迫不及待地赶路,兴奋得忘了莫可塔布还穿着那双拖鞋。赶到泥沼地的时候,莫可塔布已经昏倒了。他们赶紧把鞋脱下来,救醒了他。

黑暗中,他们绕着沼泽地围成了圈,然后蹲在地上。空中飞满了密密麻麻的蚊子等各种昆虫。夜明星在低空闪耀,朝西面的地平线落去。众多的星斗运转到了头顶的上空。“我们暂且放他一马吧。”他们说,“明天把他逮住也是一样的。”

“嗯。放他一马吧。”于是他们不再说话,一起凝视着茫茫夜色中的泥沼地。没过多久,喧嚣声停止了。很快,打探消息的人又从黑暗中跑了过来。

“他想从泥沼里跑出去呢。”

“你们把他拦回去了吗?”

“拦回去了。我们三个人担心了好一阵子。我们能嗅到他在黑暗中悄悄地爬着。我们还嗅到了别的东西,可不晓得是什么,所以我们感到害怕。后来他跟我们说了实情。他让我们就在那儿把他杀了,因为在黑暗中,他就不会看到我们的脸了。不过,那不是我们嗅到的味儿。然后他把实情跟我们说了:一条蛇咬了他,三天前咬的。他的胳膊肿了,味儿很难闻。不过,那也不是我们闻到的味儿,因为红肿已经消了。他的胳膊差不多和小孩的胳膊一样粗。他把胳膊伸给我们看。我们摸了摸,三个人都摸了。他的胳膊和小孩的胳膊一般粗。他说给他一把短柄斧,他想把那条胳膊砍掉。不过,今儿抓和明儿抓没啥两样。”

“是啊,今儿抓和明儿抓没啥两样。”

“我们担心了好一阵子。后来,他又跑进沼泽里去了。”

“这样很好。”

“嗯,我们感到担心。要不要告诉头人?”

“我去瞧瞧。”三只筐说完后去了。探信的人蹲坐在地上,又讲起了那个黑鬼的事。三只筐回来了。“头人说这样很好。回到你的岗位上去。”

探信的人蹑手蹑脚地走了。人们蹲坐在轿子周围,时不时地睡上一会儿。下半夜的时候,黑鬼把他们给吵醒了。他大喊大叫起来,自个儿对自个儿说着话,尖厉的声音突然从黑暗中传来,随后又突然沉寂了。黎明降临,一只白色苍鹭拍着翅膀,缓缓地飞过淡黄色的天空。三只筐醒了。“我们马上出发,”他说,“就在今天,要把他抓住。”

两个印第安人走进沼泽地,动静弄得很大。他们还未到黑鬼那儿就停下脚步,因为黑鬼高声唱了起来。他们俩看到他了,只见他的身上一丝不挂,涂满了泥巴,坐在一根圆木上,大声唱着。他们隔着一段距离一言不发地蹲了下来,直到他把歌唱完。他用他自己的语言吟唱着,高仰着的脸朝着初升的太阳。他的嗓音清晰、圆润,透着野性和悲伤。“让他唱吧。”印第安人一边说,一边蹲了下来,耐心地等待着。他停下来,两人靠了过去。透过裂开的泥巴面具,他回头看了他们一眼。他的眼睛满是血丝,又短又方的牙齿咬在裂开的嘴唇上。泥巴面具戴在他的脸上看起来很宽松,好像戴上面具后就瘦掉了一圈肉似的。他抬起左边的胳膊放到胸前,胳膊肘以下的地方涂满了斑驳杂乱的黑色泥巴。他们能闻到他身上的味儿,奇臭无比的味儿。他静静地看着他们,直到有人碰了碰他的胳膊。“来吧。”印第安人说,“你挺能跑的。没什么好丢脸的。”

6

在沾染了臭气的明媚的上午,他们到了种植园的附近。这时,黑鬼的眼珠子转动了一下,好似马的眼睛。烧烤坑里冒出来的烟雾擦着地面飘散着。烟雾中等候的客人们,蹲坐在院子里和蒸汽船的甲板上,穿着鲜艳夺目、僵硬呆板的盛装,这些客人是妇女,孩子和老人。他们派去了很多人沿着谷底打探消息,有一个人被派到了最前哨。伊赛提贝哈的遗体被转移到了掘好的墓地旁,还有那匹马和那条狗。不过,在他生前住过的宅子附近,人们还是能嗅到他死后的尸臭味儿。替莫可塔布抬轿子的人爬上斜坡,客人们开始朝墓地走去。

去往墓地里的人群中,黑鬼的个头最高。留着短发、涂满了泥巴、高昂着的脑袋高过了在场所有的人而凸显出来。他艰难地呼吸着,仿佛这绝望挣扎的六天、这被判了缓刑的六天、这铤而走险的六天,一下子全弹射到他的身上。尽管他们走得很慢,但是他满是伤痕、赤裸着的胸膛上下起伏着,左臂紧紧地贴在身前。他连续不断地东看看西看看,好像什么都没看见,仿佛视觉和目光永远脱了节。他的嘴巴微微张开了,露出了一口大白牙。他大口喘起气来。赶往墓地的客人们停住了脚步,回头看过来,有些客人手里还拿着几块肉。黑鬼用狂野、克制而不安的眼神,上下打量着他们的脸。

“你想不想先吃点东西?”三只筐说。他不得不又说了一遍。

“想。”黑鬼说,“问对了,我想吃东西了。”

人群开始往回挤,朝中间涌过来。话向外围传了过去:“他想先吃点东西。”

他们走到了蒸汽船那儿。“你坐下。”三只筐说。黑鬼在甲板的边上坐下。他还在急促地喘气,胸膛起伏不断,脑袋不停扭动,眼珠子骨碌碌乱转。他的眼睛视而不见,好像是因为内心,因为绝望,而不是因为视力丧失。人们拿来食物,安静地看着他吃。他把东西塞进嘴里,慢慢地嚼着,嚼碎了一半的食物从嘴角流出来,顺着下巴滴下来,落到了胸口。过了一会儿,他不再嚼了,坐在那儿,赤裸的身上覆盖着一层干涸的泥巴,膝盖上放着一只盆子,嘴里塞满一团嚼碎的食物,嘴巴张开,眼睛睁得大大的,眼珠乱转,急促而不停地喘着气。人们看着他,耐心而不安地等待着。

“来吧。”三只筐终于开口。

“给我水喝。”黑鬼说,“我要喝水。”

水井在斜坡下不远的地方,靠近黑人宿舍区。午后的阳光在斜坡上洒下了斑驳的影子。每当这个宁静的时刻到来,伊赛提贝哈就会躺在椅子上打盹,等着享用午餐,随后在漫长的下午睡上一觉,而黑鬼——他的贴身仆人——就会空闲下来。他会坐在厨房的门口,和做饭的女仆们聊天。在厨房的远处,黑人宿舍区的过道变得安静祥和,女人们隔着过道互相交谈。生火做饭的炊烟吹在小黑鬼们的身上,他们就像是灰尘中的乌木玩具。

“来吧。”三只筐说。

黑鬼走在人群中当中,个子比任何人都高。吊唁的客人们向伊赛提贝哈、那匹马和那条狗的方向移动。黑鬼一边走一边不停扭动着高昂的脑袋,胸口急促喘动。“来吧。”三只筐说,“你想要喝水。”

“是的。”黑鬼答道,“是的。”他回头看了看大宅子,然后下坡朝宿舍区走去。今天,这里没有生火,门口没人探出脸来,尘土中也没有小黑鬼们。“蛇就是在这儿咬了我,狠狠地咬在这条胳膊上。一下、两下、三下。我说,‘干得好,老家伙。’”

“你过来吧。”三只筐说。黑鬼继续做着走路的动作,高高地抬起膝盖,高昂着头,仿佛踩着一辆脚踏车。他的眼睛里露出了野性而克制的光芒,就像是一匹烈马的眼睛。“你说要喝水。”三只筐说,“这儿有水。”

水井里有个水瓢。人们用它舀满了水,递给黑鬼。人们看着他喝水。他把水瓢慢慢端到满是泥巴的脸前面时,眼睛却没有停止转动。人们能看见他的喉咙动了动,明晃晃的井水从水瓢的两端哗哗流下,流在他的下巴和胸口上。这时,流水停了。“来吧。”三只筐说。

“等一等!”黑鬼说。他又舀满了一瓢水,举到自己的嘴边,眼睛不停地转动着。人们又一次看到他的喉咙蠕动着,没咽下去的井水,裂成无数水线,顺着下巴汩汩地流下来,在涂满泥巴的胸口冲出了一道沟槽。人们耐心地等着,表情严肃,举止得体,毫不动容。他们是部族里的人、吊唁的客人,还有死者的亲属。这时,水不再流了,但空空的水瓢却被举得越来越高。他黑色的喉结徒劳地蠕动着,模仿着受阻的吞咽动作。一块被井水冲松的泥块从他的胸口脱落下来,在满是泥巴的脚面上碎开。人们能听见空水瓢中传出他的呼吸声:呼噜——呼噜——呼噜。

“来吧。”三只筐一边说着,一边将黑鬼手中的水瓢拿走,挂回到井沿上。

1.詹姆斯·威尔金森(james wilkinson,1757—1825年) 美国独立战争时的将军,曾涉嫌把肯塔基地区割让给西班牙,但最后被宣布无罪。